会员义务
第一条 积极参加人才中心举办的各项会员活动。会员单位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人事代理、单位人才信息需求登记和委托诚信调查的过程中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愿接受人才中心对会员单位的管理;
第二条 会员单位应努力配合人才中心做好会员单位服务需求调查及其他调查活动(如薪酬调查等),及时准确填报人才中心所需的有关统计数据,以便人才中心及时了解会员单位需求,改进对会员单位的服务。
第三条 会员单位应积极遵守人才中心有关用工登记和就业备案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以便于人才中心工作的更好开展。